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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人性论看东西方宗教哲学之相通(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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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人性论看东西方宗教哲学之相通(下)
四、相同、天生、变易
    人的个性或者说每个人特有的性质,是千差万别的,这是每个人每天都看见都感受到的事实。但人们常常因为被这一事实所包围而漠视或忘却了人性的相同。
    说起相同,人们自然会想起孔子所说:“性相近也,习相远也。”[61]如果说反对“性相近”之说的人不是很多,那么反对“性相同”的人可能会不少,而且声音更大,理由更多:言人人殊,满目皆异,何同之有?
    的确,如果所言是个人的人性或独特性,则斯言不差,几乎是绝对真理,因为它几乎是同语反复:独特性就是不同的性质。但是,如果所言是人的共性或共同人性,那么说人性相同也一点不错,也几乎是绝对真理,因为,这也几乎是同语反复:共同性就是人所共有的东西,也就是相同的东西。
    所以,要避免这种永远正确,却永远“不对口径”不解决问题的对立,我们应暂且撇开抽象的定义,而从人性的具体内容来来看其是否具有共同性。我们所说的人性,包含着“自由、心智和创造性”这三项具体内容。不论是前面的论述,还是各大宗教的经典,甚至还有我们自己对人生的体验和对他人的观察,都证明这三项内容是人所共同具有的基本要素。
    人性具有的第二个特征,是它的天生性。这样说当然不是要否认人性的形成就个人而言有“后天”或“环境”的影响,就集体而言有历史经验和自然环境的作用。这里所谓人性之天生,是说人性的三大要素即自由、心智和创造性,都不是人自身的产物。
    人只要活着,就不得不抉择,不得不思考,不得不创造,人与一切动物不同的生活,就是由这三者组成的。人类只要还实存于这个世界上,也同样不能不抉择,不能不思考,不能不创造,这就是人类的命运,就是人类从世界本源所获得的共同的赠礼,共同的本性。
    人性的第三个共同特征,是其变易性。这里必须说明的是,这种变易不是说人的自由、心智和创造性本身会转变成另外的东西,转变成非自由、无心智或非创造性,而是说人的这三种性质本身就意味着人及其行为的不可预测性、非齐一性、不固定性、未完成性,以及价值上的不确定性。因为,这一切正是“自由”的含义,而心智和创造的最大特征正是自由。这也在较低层次上肯定了人与人不同的可能,甚至同一个人在此时此地与彼时彼地不同的可能。因为,在最高层次上,即本体论或存在论的层次上,人的存在即意味着其“三位一体人性”的存在,或者说人就是这种三位一体结构,人就是这三种因素的合成。在较低层次上,即生存论或实存论层面上,这个三位一体结构的自由本质或开放本质,注定了人的个体生存甚至作为类的生存具有无数的可能性。因此可以说,这种明确表述的共同人性或人的共性,同时就意味着,或者本身就决定了个别的人所具有的独特性,在这里,普遍性就是特殊性的源泉,共同性就是多样性的根据。还有,确定性就是不确定性的源泉,稳定性就是变易性的根据。正因为“自由—心智—创造性”是普遍的、共同的、确定的、稳定的,所以,人才是独特的、多样的、不确定的、不稳定的。一言以蔽之,人是未完成的,永远处于变易之中的。对于人,唯一可以肯定的一点,是人不可肯定;唯一已经完成的一点,是人并未完成。人永远处于过程之中,处于从过去向未来,从可能性向现实性,从实然向应然,从事物向理想,从实存向存在的过渡中。
    关于人性具有“相同”这个特征,在世界各大宗教或其影响下的文化和哲学中有各种各样的表述。前面提到儒家有孔子所谓“性相近也,习相远也”[62]之说, 大略就是这个意思,因为要在用空间距离为喻的“远近”与作为哲学术语的“异同”之间再细较语气之差别,是没有多大意义的。[63]我们应该就整体精神来谈问题。从某一角度说, 孔子学说的总体精神是“忠恕”,即所谓“夫子之道,忠恕而已矣”。[64]按朱熹注:“尽己之谓忠,推己之谓恕”,恕是要推已及人。倘若己与人之性不相通,则无法由己推至人,而倘若人性不相同,则无法相通,因为那意味着人与己在本质上不属同类,遂不可通约(incommensurable)。只有人性相同,才可能“人同此心,心同此理”[65]。这里所谓“心”,即我们以“心智”为集中代表的人性。孟子也持有同一主张,他说:“凡同类者举相似也。……口之于味也,有同耆焉;耳之于声也,有同听焉;目之于色也,有同美焉。至于心,独无所同然乎?”[66]他还从反面表述过这一主张:“富岁,子弟多赖,凶岁,子弟多暴,非天之降尔殊也,其所以陷溺其心者然也。”[67]表面与孟子对立的荀子,在这一点上又是与孟子一致的,因为,当他论证“涂之人可以为禹”在于“涂之人也,皆有可以知仁义法正之质,皆有可以能仁义法正之具”[68]的时候,他实际上也论证了人性之相同。佛教关于这个问题的说法,最明确的就是所谓佛性的共同性和普遍性,因为佛性学说从某一角度来看也就是关于人性的学说。中国佛教思想家大量论证过佛性在不同的人身上的相同性。如竺道生就认为佛性即众生之本性,他说:“一切众生,皆当作佛,”“一切众生,莫不是佛,”[69]连“一阐提”也有佛性。慧能也认为人人都有佛性,而佛性都是相同的:“人即有南北,佛性即无南北,獦獠身与和尚不同,佛性有何差别?”[70]。宗密更说:“一切有情,皆有本觉真心……亦名佛性,”[71]“此教说一切众生,皆有空寂真心,无始本来自性清净。”[72]总而言之,在佛教中,这一类说法是不胜枚举的。至于其他宗教,从道教关于道生相守而道乃“一”以及人皆生于“元气”的说法,从圣经宗教关于人都有上帝形象而上帝亦为“一”以及人都出于“尘土”的说法,从伊斯兰教关于人都赋有真主的精神[73]而“真主唯一”以及人皆出于“泥土”的说法,都可以得出人性相同的结论,在此就不必多说了。
    关于人性乃由天生,儒教经典《中庸》开篇就说:“天命之谓性。”子贡所谓“夫子之言性与天道,不可得而闻也”[74]也表明孔子是把人性与天道联结起来思考的。我们列入人的心智能力的“良心”,即孟子所谓“良能良知”,其来源在儒家是这样解释的:“人之所不学而能者,其良能也,所不虑而知者,其良知也,”[75]“良能良知,皆无所由,乃出于天,不系于人。”[76]换言之,人的道德感乃是天生的。
    在汉语语境下,主张人有“道德感”常常被误认为主张人“性善”,因为口语中的“有道德”常常等同于道德上的“好”。这不仅造成了性善说与性恶说的尖锐对立,而且造成了某些西方的人性观念在中国不被理解或遭到曲解的状况。例如康德所谓人有道德感的说法,并不是说人性本“善”,而应理解为人无论如何行动,内心都有是非对错的意识;基督教关于“知善恶树”与“原罪”的说法,并不是说人不应区分道德善恶而且天性本“恶”,而应理解为人自从知道利弊或利害之后,就会因为自己的喜好和厌憎而背离自己心中的“神的形象”或性质。这些观念其实在中国传统思想中也有表达。例如董仲舒说:“人受命于天有善善恶恶之性,可养而不可改,可豫而不可去,若形体之可肥臞,而不可得革也。”[77]“今善善恶恶,好荣憎辱,非人能自生,此天施之在人者也。”[78]这些话表示能分辨利弊荣辱已成人性的组成部分,是人自己没法改变或摆脱的(基督教认为只能仰靠上帝之救赎)。董子还说过这样的话:“天生民,性有善质,而未能善”[79],这里的“善”字当然只能解释为有价值判断意义的“好”,若然,这句话是说人背离了天赋的良好本质,[80]就颇接近基督教用来解释“原罪”的“堕落”这一观念了。[81]因为它表明人自己背离了上天赋予的善质。回到我们在此的话题上来说,以上所引董子的话,均表明儒家认为人性乃由天生,非人所能成也。这种说法在后儒中亦有大量论述,如邵雍的“本乎天”之说, [82]周敦颐的“本然之性”说, 张载的“天地之性”和“气质之性”之说,[83]二程的“天命之谓性”和“生之谓性”之说, [84]朱子的“天命之性”与“气质之性之说, [85]陆九渊的“四端天予”之说,[86]直到王夫之所谓“(天)无所命,则仁、义、礼、智无其根也”[87]的说法,无不表达了同样的意思。
    道家也有类似的思想,只不过在道家那里,最高的本源即人性的本源被称为“道”。庄子说:“道者,德之钦也;生者,德之光也;性者,生之质也。”[88]“德”也好,“生”也好,“性”也好,追本溯源,都是作为世界本源的道。为庄子作注的郭象采用“至理”和“天”的概念,表达了同样的“人性天生”的观点。他说:“性分各自为者,皆在至理中来,故不可免也”[89],又说:“天生所受,各有本分,不可逃,亦不可加。”[90]正因为人性是天生的,所以“不可免”、“不可逃”、“不可加”,而这正是我们在前边所说的“不得不”、“不能不”和“无法摆脱”的命运的意思。
    佛家既然用佛性说来表达人性观,就已注定了其所谓人性绝非人自身的产物。事实上,不论把佛性说成如来藏还是如来界,都意味着人性的这种最高可能性有超越的来源,而人自身的生命即贪瞋痴等烦恼只是遮掩了如来藏的光明,所以如来藏又称在缠的“法身”,所谓隐名如来藏,显名法身。[91]《胜鬘经》说:“如来藏者,是法界藏、法身藏、出世间上上藏、自性清净藏。此性清净如来藏,而客尘烦恼上烦恼所染,不思言如来境界。”[92]人要修得正果,不论如何努力,其根据仍然在于这种人人皆有但却是“出世间”的“如来胎”。这正是儒家用“天命之性”等语所表达的意思。
    至于犹太教、基督教和伊斯兰教,由于其造人说与上帝或真主的关联,人性之天生已是题中应有之义,在此就不必多说了。
    三说“变易”。儒教的观点最集中地表达为所谓“十六字心传”:“人心惟危,道心惟微,惟精惟一,允执厥中。”[93]人心之所以危殆,乃因其变易难测,正因为其变易万端,所以才有必要强调精研专一,才有必要强调守中不偏。告子曾说“性,犹湍水也,决诸东方则东流,决诸西方则西流”[94],孟子虽然反驳了告子关于性无分善恶的观点,却承认人性不但变易不定,而且可得可失:“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,庶民去之,君子存之”[95],“人之有道也,饱食、暖衣、逸居而无教,则近于禽兽。”[96]孟子自己以水喻性时,尽管以水无不下喻人无不善,但也承认了人性之软弱而易为形势左右:“人性之善也,犹水之就下也。人无有不善,水无有不下。今夫水,搏而跃之,可使过颡;激而行之,可使在山。……人之可使为不善,其性亦犹是也。”[97]即使是天生的仁义礼智,也是“求则得之,舍则失之”[98]的。毕竟,“恻隐之心”、“羞恶之心”、“辞让之心”、“是非之心”等等,不过是一些脆弱的萌芽(所谓“端”)而已,“若火之始燃,泉之始达,苟能充之,足以保四海,苟不充之,不足以事父母。”[99]荀子虽然与孟子有分歧,但在人性之变易这一点上也是相合的。他认为性虽然“不能为也,然而可化也……习俗移志,安久移质”[100],所以,人“可以为尧禹,可以为桀跖,可以为工匠,可以为农贾”[101]。这就明确肯定了人性的多种可能性和可变性。毫无疑问,当《白虎通义》受董子所谓“天两有阴阳之施,身亦两有贪仁之性”[102]的影响,主张“人禀阴阳气而生,故内怀五性六情”[103]之时,当杨雄主张“人之性也,善恶混,修其善则为善人,修其恶则为恶人”[104]之时,当王充主张“人之性犹蓬纱也,在所渐染而善恶变矣”[105]之时,当周敦颐主张“性者,刚柔善恶中而已矣……故圣人立教,俾人自易其恶,自至其中而止矣”[106]之时,当张子和二程主张“变化气质”[107]之时,当朱子说“人之性论明暗,物之性只是偏塞,暗者可使之明,已偏塞者不可使之通也”[108]之时,当陆九渊说“不逐物,即随清明,才一逐物,便昏眩了”[109]之时,他们都表达了两千年儒教传统中的这个观点。但在这个问题上,最好的总结也许是王夫之的这一说法:“天命之谓性……惟命之不穷也而靡常,故性屡移而异”[110],“未成可成,已成可革。性也者,岂一受成侀,不受损益也哉?”[111]当然,对人性有深刻观察的道家,也不会看不到人性的变易。《庄子》书中关于这方面的描述很多。例如《徐无鬼》篇在列举了许许多多人所常见的事例之后总结说:“此皆顺比于岁,不物于易者也。驰其形性,潜之万物,终身不反,悲夫!”人性为物所牵,变易不定,确实是一种常态。所以,“君将盈耆欲,长好恶,则性命之情病矣”[112]。其实从正面说, 道家最赞赏的“性命之情”,其特点恰恰在于自由自在和变易不居:“彼正正者,不失其性命之情。……且夫待钩绳规矩而正者,是削其性者也。”[113]而这种主张又恰恰是因为知道这种本性是可能丧失的:“闻在宥天下,不闻治天下也。在之者也,恐天下之淫其性也;宥之者也,恐天下之迁其德也。”[114]所以,道家不论是正面还是反面的描述,都肯定了人性的变易性,这样,后来道教用“功过格”之类说法来要求人修养道德,也才顺理成章,符合逻辑。
    佛家当然也不认为人性是一成不变的,否则人之修持精进、由迷转悟、最终解脱也就全无可能或者毫无必要了。人可以“得理”,可以“乖理”,“得理为善,乖理为不善”[115];可以“悟”,也可以“迷”,“自性迷,佛即是众生,自性悟,众生即是佛”[116],“前念迷即凡,后念悟即佛。”[117]这些在佛教中都已成了常理。
    至于人性之变易性在圣经宗教和伊斯兰教中的根据,由于它已经存在于这些宗教传统关于意志自由的教义中,而且也是这项教义的自然推论,我们在此就不再列举了。
    五、结语
    这里所重述的宗教哲学之人性论有有一个重要的特点,即不以性善论与性恶论为其讨论之核心。这两种理论之争一直是中国学者提出人性论时关注的核心,因而几乎被不加怀疑地当作了人性论的主要内容。但是,从哲学的而不是伦理学的角度来看,人性论讨论的主要应是“人性是什么”,而非“人性怎么样”,应是“人性的真相”,而非“人性的好坏”。因为,只有先描述了人性的状态,然后才能对它作价值判断。对任何事物来说,现象描述都是价值判断的前提。而且,价值判断必须有标准,因而具有某种相对性,并具有第二性的地位。当然,这绝不是说我们的现象描述就是绝对的,这只是说无论是谁的现象描述相比于他的价值判断来说,都具有前提性或第一性的地位。当然,我们在对人性进行描述时,至少主观上是要尽量靠近一个绝对的标准,即只显现把人与世上已知的其他事物区分开来的要素,或称人的本质。说到底,人的价值,正在于人具有这种本质。

    注释:
    [1] 《孟子·告子下》。
    [2] 《孟子·告子上》。
    [3] 在本书末尾附图(以下简称为HB──He’s Bell)中,以“人类”层次与“生物”层次之间的虚线表示这种重迭。因为从另一面看,这两个层次之间又不是截然分割的,而具有某种重迭性或连续性(“食色”就是这种连续性的两个例证)。
    [4] 在汉字古音之中,“性”与“生”音同,所以“生之谓性”自然几乎是同语反复,指的当然是人的“自然属性”,而不是我们在此明确界定的人的“本质属性”即人性。例如《春秋繁露》说:“如其生之自然之资谓之性”(《深察名号》),《论衡》说:“性,生而然者也”(《初禀》),都是此意。最典型的是荀子说的“生之所以然者谓之性”(《荀子·正名》),显然是指人的自然性质(与孟子所用概念涵意不同),而不是指所谓“本质”,否则他不会主张“化性”:因为本质是无法“化”掉的,可“化”者不是本质,或者换个说法,一事物之本质倘真被“化”掉,则该事物就已不是该事物了。(参见《荀子·性恶》。)这也可以解释孟荀何以对人性的评价看似对立,而道德主张却很接近,因为二人的对立是概念内涵不同所致,即并非真正的实质对立。
    [5] 《孟子·告子上》。
    [6] 如《礼记·礼运》说:“饮食男女,人之大欲存焉。”
    [7] 《左传·昭公二十五年》。
    [8] 《孟子·尽心下》。在此可以再次看出,孟子与荀子在这个重要问题上,用同一个词指称着不同的对象;孟子在这里“不谓性”的东西,荀子恰恰称为“性”──“凡性者,天之就也。……不可学,不可事之在天者,谓之性”(《荀子·性恶》);“性者,本始材朴也”(《荀子·礼论》)。就本书所谓“人之本质”意义上的人性而言,荀子与孟子的距离并不象人们常说的那么遥远,相反却有暗合之处。如荀子说“涂之人也,皆有可以知仁义法正之质,皆有可以能仁义法正之具”(《荀子·性恶》),这正是孟子用“性”来指称的人的本质。这表明,这两位被视为儒家两端代表的思想家,用“性”和“质”两个不同名词表示了人不同于动物的人性或本质。难怪后来的儒家代表董子更直截了当地说:“性者,质也”(《春秋繁露·深察名号》。
    [9] 然而,从所谓“仁”、“义”、“礼”、“知”等项,“君子不谓命也”(《孟子·尽心下》),我们也不应得出结论说,儒家的“仁、义、礼、知”等就是人性或人的本质。因为这些东西有很强的社会性、伦理性或价值判断色彩,而人性是个人的、本体的、先于价值判断的,只是“可以知仁义法正之质”和“可以能仁义法正之具”。所以,这些东西只是人性可以达到的结果,而不是人性本身,否则儒家就不必谈“修身”了。
    [10] 《庄子·马蹄》。老子亦将“素朴”与“无欲”相联系;“见素抱朴,少私寡欲”(《老子·十九章》),“无名之朴,夫亦将不欲”(《老子·三十七章》),“我无欲而民自朴”(《老子·五十七章》)。奇怪的是,后人常常把顺从人欲说成是“自然”、“纯朴”并符合道家精神的,这不是莫大的曲解吗?
    [11] 《庄子·天地》。
    [12] 《庄子·徐无鬼》。
    [13] 《圣经·创世记》1:26—27。
    [14] 《圣经·创世记》2:7。
    [15] 《古兰经》32:9。
    [16] 《圣经·创世记》1:26。
    [17] 《古兰经》35:39节也说:“他使你们为大地上的代治者。”
    [18] “自我”(Atman),常译“性灵”,此处义为“神灵”,“精神”。──译者注。
    [19] “真元体“(purusa),音译“补鲁灑”,义可谓“原始人”。注家谓由水及以次诸“大”取其精英,而形成之为“人”也。阿氐谓取一“神我”,赋之形而与以质。──译者注。
    [20]《爱多列雅奥义书》第一章1──3节(引自徐梵澄译《五十奥义书》,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,1984年)。
    [21] 意谓“善美之作”也。──译者注。
    [22] 同上《奥义书 》2:2—3。
    [23] “此谓“自我”。──译者注。
    [24] 同上《奥义书》4:1。
    [25]《大正藏》第27卷,第728页以下。
    [26] 儒教之要求“成己成物”、诫勿“暴殄天物”,基督教之要求“遵主圣范”,向往效法“圣爱”,都含有这层意思。
    [27] 《孟子·尽心下》。
    [28] 同上。
    [29] 《孟子·告子上》。
    [30] 我们所说的心智,实际上包含儒家经常并举的“仁”与“智”。
    [31] 《荀子·正名》。
    [32] 《荀子·礼论》。
    [33] 他曾说:“水火有气而无生,草木有生而无知,禽兽有知而无义,人有气、有生、有知亦且有义,故最为天下贵也。”(《荀子·王制》。)
    [34] 《荀子·性恶》。
    [35] 《荀子·正名》。
    [36] 《荀子·礼论》。
    [37] 《庄子·马蹄》。
    [38] 同上。
    [39] 《老子·三十七章》。
    [40] 《分别界品第一》(《大正藏》)第29卷,第2页中。
    [41] “意根于二处增上,一能续后有,二自在随转”《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》,第142页,《大正藏》第27卷,第731页中。
    [42] 《大正藏》第16卷,第559页。
    [43] 《大正藏》第31卷,第56页上。
    [44] 这是《创世记》的重要内容,也是基督教的重要教义。
    [45] 这方面的圣经依据有《约翰福音》1:12—13,7:17;《希伯来书》3:7—8,3:15,4:7等处。
    [46] 帕斯卡在解释上帝为何不以一种使人信服的方式显现自身之时,所依据的正是人在信仰上的自由意志:“他(按指上帝)既愿意公开地向那些全心全意在追求他的人显现,而又要向那些全心全意在躲避他的人隐蔽起来……使得自己的标志为那些追求他的人看得见,而又为那些不追求他的人看不见。对那些一心渴望看得见的人,便有足够多的光明;而对那些怀着相反的心意的人,便有足够多的幽晦。”(《思想录》,第192页,商务印书馆,1986年)
    [47] 《论自由意志》,第1卷,第1章,第3节。转引自赵敦华:《基督教哲学1500年》(人民出版社,1994年),第168页。
    [48] 同上书,第2卷,第19章,第53节(转引自赵敦华前引书,第169页)。
    [49] 《创世记》2:7。
    [50] 同上,2:19—20。
    [51] 同上,2:15。
    [52] 同上,1:26,1:28。
    [53] 《约伯记》35:11。
    [54] 《罗马书》1:19。
    [55] 一些圣经注释引用《列王记上》3:9和《以赛亚书》7:15来把“知善恶”解释为“道德上分辨是非的能力”(香港海天书楼《启导本圣经》第32页),但这两段经文正好说明人并未从吃禁果的始祖获得这种能力,否则所罗门王就不必求赐予这种能力,“孩子”也就不会要到一定的时候才“晓得弃恶择善”了。
    [56] 保罗·蒂里希用这个术语来表达与实然状态相对照的人的应然状态,或与“实存”相对照的人的“本质”。
    [57] 见《创世记》6、7、8章。
    [58] 见《创世记》11:1—9。
    [59] 参见前引《启导本圣经》,第37页。
    [60] 有关的《古兰经》根据,可参见:5:20、17:84、18:29等节。
    [61] 《论语·阳货》。
    [62] 《论语·阳货》。
    [63] 王弼在赞成“性相近”的时候说过:“若全同也,相近之辞不生;若全异者,相近之辞亦不得立。今云近者,有同有异,取其共之。无善无恶则同也;有浓有薄则异也。虽异而未相远,故曰近也。”(《王弼集校释》,中华书局,1980年,第632页。)显然,他所说的同者,是质的同,异者,是量的异,而我们所说的同,也是指本质而言。
    [64] 《论语·里仁》。
    [65] 宋儒陆象山说:“东海有圣人出焉,此心同也,此理同也。西海有圣人出焉,此心同也,此理同也。南海北海有圣人出焉,此心同也,此理同也。千百世之上有圣人出焉,此心同也,此理同也。”(《象山先生行状》。)又说:“心只是一个心,某之心,吾友之心,上而千百载圣贤之心,下而千百载复有一圣贤,其心亦只如此。”(《文集》卷三十五《语录》。)
    [66] 《孟子·告子上》。
    [67] 同上。
    [68] 《荀子·性恶》。
    [69] 《妙法莲华经疏》。
    [70] 《坛经》。
    [71] 《原人论·直显真源第三》。
    [72] 《禅源诸诠集都序》卷二。
    [73] 《古兰经》32:7—9。
    [74] 《论语·公冶长》。
    [75] 《孟子·尽心上》。可参见荀子所说:“凡性者,天之就也。……不可学、不可事之在天者,谓之性”(《荀子·性恶》),“性也者,吾所不能为也然而可化也。”(《荀子·儒效》),显然在荀子看来,性虽可改变,但却不是人所造成的。
    [76] 《二程全书,遗书第二》。
    [77] 《春秋繁露·玉杯》。清人苏舆在《春秋繁露·义证》中怀疑包含包含这句话在内的整段话“非董子原文”,我虽然不擅考据故不能判断其结论如何,但可以从其所列理由之第一、二条看出上述汉语语境中典型的误解。其实,把“善善恶恶”理解为“以(本体的)好为好,以(本体的)不好为不好”即“好利憎弊”,而不是苏舆所理解的“本为美德”,则董子的话就没有任何矛盾了(苏舆认为有矛盾)。(参见前引书,第34页,中华书局,1992年)。此说可以从下一段引文得到佐证。
    [78] 《春秋繁露·竹林》。
    [79] 《春秋繁露·深察名号》。
    [80] 亦与陆象山所谓“道不远人,人自远之耳”相互发明。陆又说:“四端万善,皆天之所予,不劳人妆点。但是人自有病,与他间隔了。”(《陆九渊集》)卷三十五。)
    [81] 当然,与董子这句话后面寄希望于王化不同,基督教是寄希望于上帝之救赎。但若将“王化”解释为神圣原则之实现,则又与基督教之说相去不远了。
    [82] 《皇极经世·观物内篇》:“性情形体者,本乎天者也。”
    [83] 《正蒙·太和户》:“由太虚,有天之名;由气化,有道之名;合虚与气,有性之名。”太虚即世界本源(“太虚无形,气之本体”──同上),所以二性说到底均由“天生”。
    [84] “天命之谓性”当然是天生。“生之谓性”也是此意:“盖‘生之谓性’、‘人生而静’以上不容说, 才说性时便已不是性也。……此理,天命也”(《二程集》第1册,第10—11页),因为“人生而静以上”就有者,当然是上天所生,不可能由人自生。
    [85] “性者,人物所得以生之理也“(《孟子集注·离娄章句下》,理即“天理”。“性者,人之所得于天之理也;生者,人之所得于天之气也”(同上,告子章句上),所以“气质之性”亦得自“天”。
    [86] 见《陆九渊集》卷三十五《语录下》。
    [87] 《尚书引义》卷三《太甲二》。
    [88] 《庄子·庚桑楚》。
    [89] 《庄子·达生注》。
    [90] 《庄子·养生主注》。
    [91] 《佛教大辞典》第227页(商务印书馆国际有限公司,1994年)。
    [92] 《大正藏》第12卷,第222页中。
    [93] 《书·大禹谟》。
    [94] 《孟子·告子上》。
    [95] 《孟子·离娄下》。
    [96] 《孟子·滕文公上》。
    [97] 《孟子·告子上》。
    [98] 同上。
    [99] 《孟子·公孙丑上》。
    [100] 《荀子·儒效》。注意他在此的用词是“质”。
    [101] 《荀子·荣辱》。
    [102] 《春秋繁露·深察名号》。
    [103] 《白虎通义·情性》。
    [104] 《法言·修身》。
    [105] 《论衡·率性》。
    [106] 《通书·师》。
    [107] 《经学理窟·气质》:“为学大益,在自变化气质”(《张载集》第274页);《河南程氏遗书》卷第十八:“能变得气质,则愚必明,柔必强”(《二程集》第1册,第191页)。
    [108] 《朱子语类·卷四》。
    [109] 《陆九渊集》卷三十五《语录·下》。
    [110] 《尚书引义》卷三。
    [111] 同上。
    [112] 《庄子·徐无鬼》。
    [113] 《庄子·骈拇》。
    [114] 《庄子·在宥》。
    [115] 《大般涅槃经集解》第51卷(《大正藏》第37卷,第532页)。
    [116] 《坛经》。
    [117] 同上。

【作者: 哈桑】【访问统计:】【2005年11月18日 星期五 13:03】【 加入博采】【打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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